交通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包括重要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调研、督查、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志史编撰、目标管理等。
2. 人事劳动司: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军转干部管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3. 综合规划司: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港航设施建设规划及审查,交通行业统计工作等。
4. 财务司:负责交通行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工程建设、公路养护资金进行管理,对各项交通规费收支和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 政策法规司:负责拟定和执行交通行业的法规、规章,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督察工作。
6. 科技司: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引进、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
7. 国际合作司:负责交通行业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工作。
8. 安全监督司:负责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9. 公路局(或公路管理局):负责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许可工作,公路建设市场行业管理工作。
10. 水运局(或航务管理局):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的规划、建设、监管和管理工作。
11. 道路运输司(或运输管理处):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工作,包括客运、货运等。
12. 交通公安局:负责交通行业的公安工作。
13. 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4. 搜救中心:负责交通行业的搜救工作。
15. 纪检组(或监察室):负责局系统和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
16. 监察局机关服务局:提供局机关的服务工作。
此外,根据地区和级别的不同,交通局的下属单位可能还包括地方铁路管理局、轨道交通管理处、交通工程管理处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