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营业执照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来人员还需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提供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
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针对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
健康证件及复印件(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
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其他必要证明文件。
如果是换人领取营业执照,需要提交新的授权书。
《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相关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如需要)。
建议:
在领取营业执照前,先咨询当地工商局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确认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准备齐全,避免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