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查询和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手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则需准备房产证复印件等)。
如果是贷款购房,需提供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用于证明偿还房贷的情况。
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如果购房材料为配偶名下,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提取,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单位代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需提供退休批文或退休证。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需提供该证明。
出境定居的职工,需提供此类证明。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重大疾病情况下,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费用发票。
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建议提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