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城证所需的资料根据不同的车型和申请条件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车型和情况下所需的资料: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四面)。
车主本人在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本车保险单复印件。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四面)。
车主本人在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本车保险单复印件。
皮卡车外廓尺寸超过5500mm的还需办理“入城证”。
填写“机动车入城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非占道停车泊位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延长“机动车入城证”有效期限的应当提供“机动车入城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为多车单位的,经办人须持有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主向区公安分局车管办证分中心提出申请。
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证实。
分局交警大队核实车辆状态。
核定货运车辆行驶时间、线路。
机动车行驶证。
交纳“五路一桥”通行费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