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定价通常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到地方,如广州市,广州市物价局负责全市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并直接审批特定区域的价格。在贵州省,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且已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此外,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供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需要由燃气经营企业测算,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上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综上所述,燃气定价的主管部门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