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合同已经履行,通常需要提供以下类型的证据:
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收据、银行付款凭据、发票等。
结算清单、欠条、还款方案、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现实的信函等。
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查验陈述、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依据等。
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状况的证明及相应凭据。
对方指定人员签字的确认函、对账单、借款人出具的借条、转款凭证、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指出,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证明时间: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履行证明要求后的特定期限内提供证明文件。
证明结果:
若乙方提供了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对乙方的履行行为予以认可。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