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的特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以及协商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无需借助第三方。
协商的形式和程序较为宽松,允许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协商内容,可以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并用。
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同意的结果,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相当于合同。
协商可以快速解决问题,避免纠纷升级。
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直接交流,有助于迅速了解并确认事实情况。
协商可以涵盖不同群体和意见,力求达到广泛的社会共识。
在具有政治性质的协商中,不同政党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政治协商。
协商过程中鼓励发表不同意见,通过平等讨论寻求共识。
某些地区的协商民主实践可能具有独特的文化特征,如四川绵阳政协的“能言敢言”文化等。
这些特点使得协商成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和决策参与方式,能够适应不同情况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