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权的原则主要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指国家对具有其国籍的人,无论他们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具有管辖的权利。
指国家对发生在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具有管辖权,包括领陆、领海和领空。
也称为安全原则,主张如果犯罪行为侵犯了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不论犯罪人的国籍和犯罪发生地,都可适用本国刑法。
指国家对于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严重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国籍和犯罪地,都具有管辖权。
以上原则共同构成了国家刑事管辖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