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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权利指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05:17    

艺术权利通常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它分为两大类:人身权和财产权。以下是具体的权利内容:

人身权(不可转让)

1.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可转让、可许可使用)

5.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11. 广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12.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 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艺术创作者对其作品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其作品的控制、使用、收益和处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