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主要归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
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跨地区边界河道的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的职责,加强日常巡查,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做好河道的管护和保洁等工作。
协助做好河道管理工作,推动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
此外,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河道管理机构等也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河道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涉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